关于2024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现对申报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同一职称任期内已承担省教育厅重点/重大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重点/重大项目,其他类型项目不受影响。

二、本科高校项目主持人累计承担省高校重点/重大项目2项(含2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三、作为项目参与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且同时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个。2023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参与2项的限制。

科研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