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有效进行,帮助学生会成员协调工作,准确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评,特制订请假制度如下:
一、例会请假制度
1、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生会例会者,需提前按照正规格式写请假条交与部长,由部长签字后将假条交与主席或办公室。
2、每次例会点名前,各部长需将有效请假条及时交与办公室点名人员,否则视为未上交请假条,记缺勤一次。
3、在点名进行中或结束后到达会场者,一律视为迟到,迟到同学需在会议结束后自行找点名同学并告知。
4、如有突发情况需请假者,需本人当面或打电话向主席请假,并在后期补交请假条,否则视为缺勤。
二、值班请假制度
1、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者,需提前一天按照正规格式写请假条交与部长,由部长签字后再将请假条交与办公室。
2、请假者需在当天将请假条交与办公室委员,逾期后果自负。
3、如有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需本人当面或打电话向办公室请假,并在后期补交请假条,否则视为缺勤。
三、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制度
1、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生会活动者,需提前一天按照正规格式写请假条交与部长,由部长签字后再将请假条交与办公室。
2、为保障学生会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活动前一天为请假最后期限,逾期不予请假。
3、三次无故缺勤者,将会被劝退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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