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者: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0-10-16浏览次数:1056

设计学院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密切学院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全院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要求

 1.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负责联系一个以上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3.根据党建工作新要求及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适时对党委委员联系支部进行调整。

三、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1.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学院党委的决议和决定,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以普通党员身份到联系党支部参加学习、过组织生活。应经常与所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单位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每半年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

1.主动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委委员之间的工作交流。

 2.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委委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委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委委员通报情况。

五、其他事宜

1.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安排。

2.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设计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一览表

序号

   

职务

联系支部

1

鲁先瑾

书记

教工第一支部

2

潘峰

院长、副书记

教工第二支部

3

彭松

副院长

教工第三支部

4

吴云

副书记

学生第一支部

5

学生第二支部

6

学生第三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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