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精神,根据5月9日学校召开的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学校相关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的学科建设项目、研究生教研项目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个人自查阶段(2017年5月15日前)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检查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有无违纪违规行为,认真填报附件2,如有问题请说明,并退回违规所得。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7年5月15日下午下班前,请将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三、材料报送联系人
纸质版材料报送:
杨冰玉联系电话:62158048 (生物系309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到研究生处邮箱:yjsc@hfuu.edu.cn
附件1 研究生处“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范围.docx
附件2:合肥学院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登记表.docx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