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大力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学院要根据省教育厅及beat365官网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文件精神,在9月9日、9月23日内分别完成本学院老生、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资助
各学院应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推送的名单,认真核查学生的学籍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按照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标准发放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
各学院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据《合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修订)》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和程序。相关名额分配见附件。
各学院在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后,请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于9月28日、国家助学金备案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至学生处,学生处组织开展学校评审工作。
四、勤工助学
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上延续上学期岗位设置情况。各用工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在今日校园APP里申请,用工单位、申请学生在9月9日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选择程序。为了深入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用工岗位涉及新生,可待新生军训结束后办理。未经审批、未录入学工系统的用工情况资助管理中心不予发放酬金。
五、新生“绿色通道”
资助管理中心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处,负责解答困难学生咨询及办理特殊困难补助。各学院在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负责审核新生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对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特困补助。
六、生源地贷款回执受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提交时间:老生于9月2日之前,新生于9月16日之前,各学院统一收集交至资助管理中心。
七、继续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新生资助教育工作,重点向学生宣传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优秀受助学生事迹,做到资助政策人人知、资助流程人人会。
各学院应继续做好“百千万”走访工作,加强家校联系。组织好资助宣传大使、资助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学生自强、自立、回馈社会,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八、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各学院通知服兵役学生在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上报教育厅审核。入伍学生提交在征兵网填写、下载的《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伍学生提交在征兵网填写、下载的《申请表Ⅱ》和退伍证复印件。
九、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2022年8月30日(周二)上午9:00。
培训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学院资助联络员。
相关具体要求见附件。
学生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