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要求和《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院行政〔2021〕102号),现将合肥学院推选202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和评选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安徽省级优秀毕业生、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评选名额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院行政〔2021〕102号文)要求执行。
二、依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规定,按照应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含高职)生毕业生总人数的4%、3%、3%的比例,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三、依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规定,今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无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经学院推荐的2022年安徽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分别填写省级登记表(附件1,3份)和院级审批表(附件2, 1份),并分别将省级和院级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4、5)在各学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于3月8日前将全部纸质版包括公示材料(附件3、4需要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就业办邮箱jyzd@hfuu.edu.cn。
五.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研究、审批,确定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人选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三份)
2.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样表)
4.2022年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花名册(样表)
5.2022年安徽省双优生、院优秀毕业生名单(排列范例)
6.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
7.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院行政〔2021〕102号)
8. 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4号)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