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调整合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院党委〔2021〕16号)文件精神,经领导批准,决定召开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元月27日(周三)上午9点
会议地点:行政楼九楼东(905室)会议室
参会人员: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武装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计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图书馆、后勤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
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