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各高校应建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的基层事务执行单位。按照《合肥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院行政〔2020〕139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现决定召开工作座谈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9月2日(周三)下午2:30 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请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心理联络员参会。
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场,有特殊情况请履行请假手续。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