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秘〔2020〕66号)要求:“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住宿费,其他学段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已收取的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年(学期)未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此退费办法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现就学生返校与住宿信息进行摸排,主要统计信息包括是否返校、返校居住时间、银行卡号等。具体信息统计在“今日校园”APP内进行,学生处已于6月15日在平台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与住宿相关信息信息收集》任务表单,信息填报须在6月18日前完成。请各位研究生班及本专科毕业班辅导员,及时转发并指导学生按时、准确、真实完成信息填报。各学院应本着以生为本、对生负责的态度,从保障校园安全有序出发,督促指导学生按质按量完成信息收集,以便于退费事宜合理有序完成。
请各学院于6月18日下午下班前,从系统导出学生信息填报内容,经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名并盖章后送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111室,62158072)。
学生处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