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0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588

二级学院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面临更加复杂严峻就业形势,毕业生面临的毕业、就业压力及心理焦虑等现象不断显现。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支持、教育咨询服务是促进高校就业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文明离校和充分就业具有积极的意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届高校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2020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通知如下:

一、组织建设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落实毕业生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工作。请各学院指定一名专门对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联络员(最好是心理、教育专业背景或者有咨询证书的老师)并将联络员名单和本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学生处谢琛老师,邮箱xiechen@hfuu.edu.cn,电话:0551-62159100/62158072。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学科专业类别、求职进展状况和心理摸排信息,制定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工作方案,细化包括融教育教学、宣传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工作保障于一体的具体操作办法。结合学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和相关活动,引导毕业生在遇到心理困扰时主动寻求咨询帮助。研究建立心理健康咨询与职业指导、就业帮扶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慢就业、不就业现象突出的群体要研究提出指导性干预措施。

(二)细致摸排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教师及班级心理委员、班委会、团支部、寝室长的作用,针对疫情影响、求职招聘延后、求职方式改变等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毕业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舆情分析、心理测评、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做好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定期、多次分析心理问题的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因素。对排查发现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毕业生,及时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并联合学生家庭等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及时发现、上报、转介出现心理危机的毕业生,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与跟踪工作。

(三)有序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各学院可以通过易班、今日校园或QQ群、校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及时向毕业生推送心理健康科普类文章,扩大教育覆盖面。通过网络课堂、线上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做好心理调适,提升积极心理品质。各学院要突出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对于不能顺利毕业、求职困难、家庭困难、突遇疾病、有精神障碍、感情突受挫折、受纪律处分等毕业生,及时发现问题、跟踪观察,开展支持性谈心谈话,提供充足的情感、学业、就业支持,杜绝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对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毕业生,可鼓励并帮助该学生通过心理援助电话咨询、线上咨询和线下预约面谈咨询服务,及时开展心理咨询辅导。要特别关注来自重点疫区或有亲属感染、本人感染新冠病毒并出现焦虑倾向的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案”  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重点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

(四)完善“四级”预警防控体系

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各学院依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具体落实学院毕业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发挥心理健康委员等学生干部作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班主任报告。寝室设立心理安全员,可由寝室长兼任。发挥寝室心理安全员作用,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和心态,协助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心理关注和帮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班主任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毕业、招聘等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支持和保障机制,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咨询服务的主体作用,强化毕业班党员骨干、学生干部、寝室长的模范带头作用,着力培育毕业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帮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各学院要注重总结、推广鲜活有效的好做法,并就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

                                                                                                                                                学生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