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关于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已在2019年8月30日的校内办公《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布置,截止9月4日仍有部分原用工部门未申报。由于今年是第一次使用系统进行勤工助学管理,现将申请日期延长一天,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各用人单位应本着重点向校园安全、教学科研和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倾斜,用工人选优先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工及用工人数。
2、根据学院的经费安排和学生人数变化,各用工部门用工数在去年基础上减少20%左右。请各用工单位在9月5日前向学生资助资助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经审核后发布各单位用工名额。各用工单位及时告知学生在智慧资助系统申请,用工单位、申请学生在9月16日前在智慧资助系统内完成申请、选择程序。未经审批、未录入智慧资助系统的用工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予发放补助。
3、请各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勤工助学工作量,每月第一周在资助资助系统内上报上个月工作量,如有漏报、卡号错误等情况每学期补报一次。
4、请各用人单位指定专人于9月9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系统管理账号及密码,并妥善保管,保证信息安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