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院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和要求,现就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及beat365官网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文件精神,在开学第二周、第三周内分别完成本学院老生、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线下认定工作。
2、各学院向学生资助资助中心提交认定工作总结和相关系统表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认定相关材料在本学院内装订存档备查。
二、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预发放
各学院应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推送名单,认真核查学生的学籍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9月16日前上报签领表。建档立卡学生预发放资金属于国家助学金,占用国家助学金名额。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各用人单位应本着重点向校园安全、教学科研和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倾斜,用工人选优先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工及用工人数。
2、根据学院的经费安排和学生人数变化,各用工部门用工数在去年基础上减少20%左右。请各用工单位在9月4日前向学生资助资助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经审核后发布各单位用工名额。各用工单位及时告知学生在智慧资助系统申请,用工单位、申请学生在9月16日前在智慧资助系统内完成申请、选择程序。未经审批、未录入智慧资助系统的用工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予发放补助。
3、请各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勤工助学工作量,每月第一周在资助资助系统内上报上个月工作量,如有漏报、卡号错误等情况每学期补报一次。
四、新生“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及要求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处,负责解答困难学生咨询及办理特殊困难补助。
2、新生报到期间各学院需在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负责审核新生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3、各学院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对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需要申请特困补助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发放手续。
五、2018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回执)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提交时间:老生2019年9月6日之前,新生2019年9月16日之前,各学院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贷款学生不用到财务处办理手续。
六、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2019年9月2日下午2:30。
培训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学院分管资助工作的领导、经办人。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