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6月21日,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学院党政领导会同实验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工作组,认真仔细检查了生物学院所属所有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逐项检查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废弃物处置、特种设备及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等落实情况。积极排查了实验室各项安全隐患,并对相关实验室出现的安全隐患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