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3年本专科生学籍材料及时、准确、完整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
2023年离校学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结业、退学)和换证学生。
二、归档要求
1.按学号顺序打印学生学籍表和学业成绩表,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包括封面、目录、学生学籍表和学业成绩表。
2.内容要求准确、完整、规范,所修课程需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性质准确无误。
3.打印要求纸面整洁、墨迹清晰,表格打印端正,不可倾斜,页面美观大方;手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加盖公章,要求做到公章位置准确,印迹清晰。
4.学籍表和学业成绩表是学生在校学习的历史依据,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完成学生学籍表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提交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于2023年10月27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9室)。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