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446

各教学单位:

为了维护好学校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根据《合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切实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上半年理论学时数、实验学时数、实践学时数。

二、具体要求

1.请于2023428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jwk@hfuu.edu.cn

2.教学工作量经教务处复核无误后,各教学单位再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版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所有教师新开课程不做调节。

4.本次核报针对全校所有授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在职类别:本校教师请填“校内”、外聘教师请填“外聘”。

2.工作单位:填各个学院或部门,不要填写原来的系。

3.各学院请合并本院所有专业后统一上报,不要分开报送。

4.教师姓名:教师姓名填报请不要加空格

5.为避免重复计算、漏报等问题,所有的教师工作量均由课程归属单位核算后上报。

6.为避免由于教师同名导致核算错误,请务必要正确填写校内教师的一卡通号码

7.课时分配表中,每位教师信息分行填写,请勿合并填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样表

      22022-2023-2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依据表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样表.xlsx附件2:2022-2023-2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依据表—系统导出.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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