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维护好学校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根据《合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切实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下半年理论学时数、实验学时数、实践学时数、第二课堂学时数、认知实习学时数、管理工作量。
二、具体要求
1、请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jwk@hfu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2、第二课堂工作量明细表发往sjjxk@hfuu.edu.cn。电话62158062,联系人:宋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在职类别:本校教师请填“校内”、外聘教师请填“外聘”。
2、工作单位:填所在学院或部门,不要填写原来的系。
3、各学院所有专业、系请合并后统一上报,不要分开报送。
4、教师姓名:教师姓名填报,请不要加空格。
5、为避免重复计算、漏报等问题,所有的课时均以课程归属单位汇总上报。
6、为避由于教师同名导致核算错误,请务必要填写校内教师的一卡通号码。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