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2-05-07来源: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作者:浏览:10设置

各班级团支部、社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经院团委与学生会研究同意,拟定于20226月上旬召开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团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大学的总体目标,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成绩与经验,科学规划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带领全院学生志存高远、坚定理想信念、勇担历史使命,培养青年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谱写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选举并产生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

三、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代会筹备工作,确保会议成功召开,经院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成立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大会各项筹备工作。

(一)筹备工作委员会

  任:唐 

副主任:王  王学智  

   员: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筹备工作委员会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组织组、秘书组、会务组、提案组、宣传组。

(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了解和指导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四、大会代表及学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产生代表69

经校团委、学生会拟定,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69人(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2)。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人数不少于学生会会员人数的8%,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少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同时兼顾少数民族代表比例。详见《合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附件2)

(二)产生委员候选人12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12人,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10人,学生会主席团5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详见《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召开学代会是我院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学生在校园参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各班级团支部、社团要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积极参与这件大事。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班级团支部、社团要按照第二次学代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同学仔细学习第二次学代会的相关文件,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组织代表选举和推荐委员候选人,确保本次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班级团支部、社团要广泛宣传学生会组织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围绕“我为同学做件事”实践主题,切实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全院上下营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的舆论氛围。

 

 

附件:

1.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时间安排推进表

2.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3.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共青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会

2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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